瀏覽次數:319by:雲林農協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雲林縣政府,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社會處及農業處。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本會性質:
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地區性社會團體。由國內從事農業生產、銷售、物流之農民、合作社、企業、團體及農業相關之學術、教育、研究機構等產官學專家所組成。
本會宗旨:
促進農產品流通,建立農產品國內外銷售經紀代理制度、協助農民開拓國內外農產品市場、增進農民收益;促進農場品交易制度完善公平、協助農民企業化經營管理與創新研發、提升農業競爭力;深耕精緻農業、促進農業永續發展為本會宗旨。
本會任務:
(一)建立農產品國內外銷售經紀代理制度、協助開拓國內外市場,以提高農民收入、增進農民權益。
(二)協助農民媒合國內外農產品銷售代理經紀人、貿易商、批發商等,並輔導建立自有品牌、拓展行銷通路。
(三)辦理國內外農業展覽會、展售會、促銷活動、廣告宣傳活動等行銷雲林縣農特產品。
(四)發行農產品國內外銷售經紀代理專刊,提升雲林縣農產品形象及促進國際行銷。
(五)建立監督農產品各級市場公平交易機制、以維護交易秩序之完善公平、保障農民權益,推動農產品公平交易相關法規與政策的制立。(六)推廣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,辦理國內外學術研討會、座談會、職能培訓、教育訓練,及學術研究與論文報告發表等。
(七)搜集、研究國內外農產品市場交易動態、產銷現況提供會員栽種資訊,提升農民企業化經營管理及產銷競爭力。
(八)推廣有機農產品及休閒農業旅遊,吸引國際遊客。雲林縣斗南鎮福德街143號 (九)提供會員法律、政策、技術、管理、市場等諮詢與輔導服務,收集、發佈農產品市場訊息,提供會員優質資訊與經驗之交流平台。
(十)接受政府委辦各項農業經濟技術相關之計畫及專案,並參與政府農業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建言。
(十一)健全國內農產品交易環境及保護農民權益。
(十二)定期召開理事會、監事會、會員大會等會議。
(十三)其他與本會宗旨相符之活動及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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